本日章節:申命記19-20章
19:1 | 「耶和華──你神將列國之民剪除的時候,耶和華──你神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,你接著住他們的城邑並他們的房屋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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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:2 | 就要在耶和華──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。 |
19:3 | 要將耶和華──你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;又要預備道路,使誤殺人的,都可以逃到那裏去。 |
19:4 | 「誤殺人的逃到那裏可以存活,定例乃是這樣:凡素無仇恨,無心殺了人的, |
19:5 | 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,手拿斧子一砍,本想砍下樹木,不料,斧頭脫了把,飛落在鄰舍身上,以致於死,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,就可以存活, |
19:6 | 免得報血仇的,心中火熱追趕他,因路遠就追上,將他殺死;其實他不該死,因為他與被殺的素無仇恨。 |
19:7 | 所以我吩咐你說,要分定三座城。 |
19:8 | 耶和華──你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擴張你的境界,將所應許賜你列祖的地全然給你, |
19:9 | 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,愛耶和華──你的神,常常遵行他的道,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,再添三座城, |
19:10 | 免得無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華──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,流血的罪就歸於你。 |
19:11 | 「若有人恨他的鄰舍,埋伏著起來擊殺他,以致於死,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, |
19:12 | 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,從那裏帶出他來,交在報血仇的手中,將他治死。 |
19:13 | 你眼不可顧惜他,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,使你可以得福。」 |
19:14 | 「在耶和華──你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,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,那是先人所定的。」 |
19:15 | 「人無論犯甚麼罪,作甚麼惡,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,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。 |
19:16 | 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,見證某人作惡, |
19:17 |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,和當時的祭司,並審判官面前, |
19:18 | 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,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,以假見證陷害弟兄, |
19:19 | 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 |
19:20 | 別人聽見都要害怕,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。 |
19:21 | 你眼不可顧惜,要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」 |
20:1 | 「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,看見馬匹、車輛,並有比你多的人民,不要怕他們,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──你神與你同在。 |
20:2 | 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,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 |
20:3 | 說:『以色列人哪,你們當聽,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,不要膽怯,不要懼怕戰兢,也不要因他們驚恐; |
20:4 | 因為耶和華──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,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,拯救你們。』 |
20:5 | 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:『誰建造房屋,尚未奉獻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陣亡,別人去奉獻。 |
20:6 | 誰種葡萄園,尚未用所結的果子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陣亡,別人去用。 |
20:7 | 誰聘定了妻,尚未迎娶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陣亡,別人去娶。』 |
20:8 | 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:『誰懼怕膽怯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,和他一樣。』 |
20:9 | 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,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。 |
20:10 | 「你臨近一座城、要攻打的時候,先要對城裏的民宣告和睦的話。 |
20:11 |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,給你開了城,城裏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,服事你; |
20:12 | 若不肯與你和好,反要與你打仗,你就要圍困那城。 |
20:13 | 耶和華──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,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。 |
20:14 | 惟有婦女、孩子、牲畜,和城內一切的財物,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。耶和華──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,你可以吃用。 |
20:15 | 離你甚遠的各城,不是這些國民的城,你都要這樣待他。 |
20:16 | 但這些國民的城,耶和華──你神既賜你為業,其中凡有氣息的,一個不可存留; |
20:17 | 只要照耶和華──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、亞摩利人、迦南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、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, |
20:18 |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,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,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──你們的神。 |
20:19 | 「你若許久圍困、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,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;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,不可砍伐。田間的樹木豈是人,叫你糟蹋嗎? |
20:20 | 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、砍伐,用以修築營壘,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,直到攻塌了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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