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是 2023-07-06

本日章節:申命記17-18章

17:1 「凡有殘疾,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,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──你的神,因為這是耶和華──你神所憎惡的。
17:2 「在你們中間,在耶和華──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,無論哪座城裏,若有人,或男或女,行耶和華──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,違背了他的約,
17:3 去事奉敬拜別神,或拜日頭,或拜月亮,或拜天象,是主不曾吩咐的;
17:4 有人告訴你,你也聽見了,就要細細地探聽,果然是真,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,
17: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,用石頭將他打死。
17:6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;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。
17:7 見證人要先下手,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17:8 「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,或因流血,或因爭競,或因毆打,是你難斷的案件,你就當起來,往耶和華──你神所選擇的地方
17:9 去見祭司利未人,並當時的審判官,求問他們,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。
17: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,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。
17:11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,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;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,你不可偏離左右。
17:12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──你神面前的祭司,或不聽從審判官,那人就必治死;這樣,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。
17:13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,不再擅敢行事。」
17:14 「到了耶和華──你神所賜你的地,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,若說:『我要立王治理我,像四圍的國一樣。』
17:15 你總要立耶和華──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。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;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。
17: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,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,為要加添他的馬匹,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:『不可再回那條路去。』
17: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,恐怕他的心偏邪;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。
17:18 他登了國位,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,為自己抄錄一本,
17:19 存在他那裏,要平生誦讀,好學習敬畏耶和華──他的神,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,
17:20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,偏左偏右,離了這誡命。這樣,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,在國位上年長日久。」
18:1 「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;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。
18:2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;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。
18:3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。
18:4 初收的五穀、新酒和油,並初剪的羊毛,也要給他;
18:5 因為耶和華──你的神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,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,事奉。
18:6 「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,若從那裏出來,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
18:7 就要奉耶和華──他神的名事奉,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。
18:8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,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。」
18:9 「你到了耶和華──你神所賜之地,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,你不可學著行。
18: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觀兆的、用法術的、行邪術的、
18:11 用迷術的、交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陰的。
18:12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;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,所以耶和華──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。
18:13 你要在耶和華──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。」
18:14 「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,至於你,耶和華──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。
18:15 耶和華──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,像我,你們要聽從他。
18: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──你神一切的話,說:『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──我神的聲音,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,免得我死亡。』
18:17 耶和華就對我說:『他們所說的是。
18: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,像你。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;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。
18: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,我必討誰的罪。
18: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,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,那先知就必治死。』
18:21 你心裏若說:『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,我們怎能知道呢?』
18: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,所說的若不成就,也無效驗,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,是那先知擅自說的,你不要怕他。」

- 本日章節結束 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