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是 2023-04-20

本日章節:利未記17-18章

17:1 耶和華對摩西說:
17:2 「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,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:
17:3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是綿羊羔,或是山羊,不拘宰於營內營外,
17:4 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。
17:5 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裏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,交給祭司,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。
17:6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壇上,把脂油焚燒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
17:7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(原文作「公山羊」);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17:8 「你要曉諭他們說: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獻燔祭或是平安祭,
17:9 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17:10 「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吃甚麼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
17: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裏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
17:12 因此,我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都不可吃血;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
17:13 凡以色列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,必放出牠的血來,用土掩蓋。
17:14 「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,就在血中。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:無論甚麼活物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。凡吃了血的,必被剪除。
17:15 凡吃自死的,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都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到了晚上才為潔淨。
17:16 但他若不洗衣服,也不洗身,就必擔當他的罪孽。」
18:1 耶和華對摩西說:
18:2 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我是耶和華──你們的神。
18:3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,那裏人的行為,你們不可效法,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,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。
18: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,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耶和華──你們的神。
18:5 所以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;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著。我是耶和華。
18:6 「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,親近他們。我是耶和華。
18:7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,羞辱了你父親。她是你的母親,不可露她的下體。
18:8 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;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。
18:9 你的姊妹,不拘是異母同父的,是異父同母的,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,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。
18:10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,露了她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。
18:11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,不可露她的下體。
18: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;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。
18: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;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。
18:14 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,羞辱了你伯叔;她是你的伯叔母。
18:15 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;她是你兒子的妻,不可露她的下體。
18: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;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。
18:17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,又露她女兒的下體,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,露她們的下體;她們是骨肉之親,這本是大惡。
18:18 你妻還在的時候,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對頭,露她的下體。
18:19 「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,不可露她的下體,與她親近。
18:20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,玷污自己。
18:21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,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
18:22 不可與男人苟合,像與女人一樣;這本是可憎惡的。
18:23 不可與獸淫合,玷污自己。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,與牠淫合;這本是逆性的事。
18:24 「在這一切的事上,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;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,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;
18:25 連地也玷污了,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,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。
18:26 故此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。這一切可憎惡的事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,都不可行,
18:27 (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,地就玷污了,)
18:28 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,地就把你們吐出,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。
18:29 無論甚麼人,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從民中剪除。
18:30 所以,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,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華──你們的神。」

- 本日章節結束 -